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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乐通行证条款及申明》
《 和乐网网络服务使用协议 》 1. 和乐网服务条款的接受 和乐网站(以下简称“和乐网”)为天闻网络技术有限公司(TW network)(以下简称“天闻网络”)所独立拥有,并按本协议及天闻公司发布的规则提供基于互联网的相关服务(以下称“网络服务”)。为获得网络服务,服务使用人(以下称“用户”)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用户在进行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即表示用户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 用户注册成功后,和乐网将给予每个用户一个用户帐号及相应的密码,该用户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2. 服务内容 2.1 和乐网提供的网络服务具体内容由天闻网络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例如网络游戏、文学、交友、论坛(BBS)、聊天室、电子邮件、发表新闻评论等。 2.2 和乐网提供的部分网络服务可能为收费的网络服务,用户使用收费网络服务需要向和乐网支付一定的费用。对于收费的网络服务,和乐网会在用户使用之前给予用户明确的提示,用户根据提示确认其愿意支付相关费用,用户才能使用该等收费网络服务。如用户拒绝支付相关费用,则和乐网有权不向用户提供该等收费网络服务。 2.3 用户理解,和乐网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接受服务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手机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3. 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3.1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同意和乐网有权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包括收费网络服务)。如变更、中断或终止的网络服务时,无需对任何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但和乐网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3.2 用户理解,和乐网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网络服务(包括收费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和乐网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但和乐网应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3.3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和乐网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包括收费网络服务)而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3.3.1 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3.3.2 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3.3.3 用户在使用收费网络服务时未按规定向和乐网支付相应的服务费。 3.4 如用户注册的网络服务的帐号在任何连续180日内未实际使用,或者用户订购收费网络服务后连续180日内未实际使用,则和乐网有权删除该帐号并停止为该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 4. 使用规则 4.1 用户在申请使用和乐网网络服务时,必须向和乐网提供准确的个人资料。 4.2 用户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用户发现其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和乐网。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和乐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4.3 用户同意接受和乐网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商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 4.4 用户对于其创作并通过和乐网网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论坛、新闻评论、博客)上传到和乐网网站上的内容依法享有版权及其他相关合法权利。对于用户通过和乐网网络服务上传到和乐网网站上可公开获取区域的任何内容,用户同意和乐网在全世界范围内具有免费的、永久性的、不可撤销的权利和许可,以使用、复制、修改、翻译、据以创作衍生作品、传播、表演和展示此等内容。 4.5 用户在使用和乐网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4.5.1 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4.5.2 遵守和乐网的所有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4.5.3 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4.5.4 不得利用和乐网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或和乐网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4.5.5 不得利用和乐网提供的网络服务上传、展示或传播任何虚假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4.5.6 不得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4.5.7 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帐号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告和乐网。 4.6 如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违反任何上述规定,和乐网或其授权的人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或删除用户张贴的内容等、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网络服务的权利)以减轻用户不当行为造成的影响。 4.7 用户利用注册的91通行证接受和乐网(及与和乐网存在链接关系的网站)的提供的游戏、商城、文学、邮箱等相关服务时,应视为用户已同意相关游戏、商城、文学、邮箱等服务所特有(专用)的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则并承诺予以遵守。上文所称的特有(专用)的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则,用户应主动在相关服务的首页(官网)上查阅,如用户对该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则有异议的,应主动终止相关的服务。 4.8 和乐网针对某些特定的和乐网网络服务的使用通过各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页公告、电子邮件、短信提醒等)作出的任何声明、通知、警示等内容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用户如使用该等和乐网网络服务,视为用户同意该等声明、通知、警示的内容。如用户对该声明、通知、警示有异议的,应主动终止相关的服务。 5. 知识产权 5.1 和乐网提供的网络服务中包含的任何文本、图片、图形、音频和/或视频资料均受版权、商标和/或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未经相关权利人同意,上述资料均不得在任何媒体直接或间接发布、播放、出于播放或发布目的而改写或再发行,或者被用于其他任何商业目的。所有这些资料或资料的任何部分仅可作为私人和非商业用途而保存在某台计算机内。和乐网不就由上述资料产生或在传送或递交全部或部分上述资料过程中产生的延误、不准确、错误和遗漏或从中产生或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害赔偿,以任何形式,向用户或任何第三方负责。 5.2 和乐网为提供网络服务而使用的任何软件(包括但不限于软件中所含的任何图像、照片、动画、录像、录音、音乐、文字和附加程序、随附的帮助材料)的一切权利均属于该软件的著作权人,未经该软件的著作权人许可,用户不得对该软件进行反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反向编译(decompile)或反汇编(disassemble)。 6. 隐私保护 6.1 保护用户隐私是和乐网的一项基本政策,和乐网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单个用户的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和乐网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6.1.1 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6.1.2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6.1.3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6.1.4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6.1.5 为维护和乐网的合法权益。 6.2 和乐网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和乐网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和乐网有权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6.3 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和乐网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7. 免责声明 7.1 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和乐网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和乐网网络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和乐网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7.2 和乐网不保证为向用户提供便利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等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和乐网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和乐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7.3 和乐网有权但无义务,改善或更正本服务任何部分之任何疏漏、错误。 7.4 和乐网不保证(包括但不限于): 7.4.1 网络服务适合用户的使用要求; 7.4.2 网络服务不受干扰,及时、安全、可靠或不出现错误,包括黑客入侵,网络中断,电信问题及其他不可抗力等; 7.4.3 用户经由网络服务取得的任何产品、服务或其他材料符合用户的期望; 7.4.4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和乐网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和乐网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7.5 用户同意,对于和乐网向用户提供的服务的质量缺陷本身及其引发的任何损失,和乐网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7.6 由于用户经由和乐网张贴或传送内容、违反本服务条款或侵害其他人的任何权利导致任何第三人提出权利主张,用户同意赔偿和乐网及其分公司、关联公司、代理人或其他合作伙伴及员工,并使其免受损害。 8. 协议修改 8.1 和乐网有权随时修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一旦本协议的内容发生变动,和乐网将会通过网页公告等方式向用户提示修改内容。 8.2 如果不同意和乐网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和乐网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9. 通知送达 9.1 本协议项下和乐网对于用户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网页公告、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9.2 用户对于和乐网的通知应当通过和乐网对外正式公布的通信地址、传真号码等联系信息进行送达。 10. 青少年用户特别提示 青少年用户必须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11. 法律管辖 11.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院管辖。 11.2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天闻网络注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 其他规定 12.1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12.2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2.3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应被忽略。